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实行导师及导师指导小组负责制。三、学习年限
1、2年。
2、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适当延长;在规定的长时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位的,以结业论。
2018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课程研修班培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