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8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原件;
A 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均须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a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者:须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学习定向博士研究生”意见;
b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者:须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意见;
B 在校硕士生由所在高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意见;
C 其他未就业的非应届硕士的单位意见栏不需填写意见。
(2)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原件;
(3)《体格检查表》(按要求在“二甲”<含>以上医院体检完成;或六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原件);
(4)外语(第一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硕士生成绩单复印件;
(6)往届生需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评阅/评议书及成绩单两项可从本人人事档案、或研究生毕业院校档案馆复印,之后加盖档案部门或研究生毕业院校研究生院/部/处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函件(需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双面打印;应届生提交论文初稿);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按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招生下载中模板撰写);
(9)发表论文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论著复印件(封面、版权页和目录);
(10)其他能证明申请人科研水平和学术能力的材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材料(材料涉及时间期限:200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编号、立项机构、项目简介、已有或预期成果);申请人参加学术会议情况(邀请函、及会议宣读或发表论文);科研、学术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访学、进修情况(邀请函及回国人员证明的复印件)。
注:A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报到后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否则取消博士生入学资格、博士生学籍。
B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考生随报名材料须一同寄/送所在省级教育厅民教处提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资格登记表。
C?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于报名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整理齐全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后(不需封面及目录),于2017年12月31日前寄/送至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EMS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逾期不再受理。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报名材料共计10项,其中1-8项为必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报名不予受理;8-10项为申请-审核制考生参加考核资格的评审依据及材料审核重点评分项,请考生认真准备。
现场接收报考材料时间:2017年11月20—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末、节假日休息),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018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寄送材料-研招办:(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