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复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
考生需提供:
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
《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由学校组织复查,对试卷漏判、成绩累计、登分错误进行复核并通知考生成绩复核结果。
复查结果将于3月5日前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请注意查收,逾期不再受理。
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
二〇一七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