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中、小学,青少年宫(校外机构)舞蹈教师
2、报名条件:身体无不符合舞蹈专业要求的疾病的学员。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1)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6)结核病。7)急性骨折者。8)近期或曾经等动过较大手术者。9)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及静脉曲张已手术治愈者。10)脊柱侧弯超过4公分。如学生在入学时隐瞒病史,在就读期间发生与原病史相关的意外情况,由本人承担责任。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在校学习的,经学院卫生所同意,报学院教务部批准后,取消在我院培训资格。
11月12日 全天报到,发放资料;
2018年北京舞蹈学院全国舞蹈教师创编与美育研修班(上海第9期)请到活动官网下载报名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