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体能训练专业:对进档考生,按高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80分(百分制)。生源不足时,学校可根据录取省份体育类考生成绩分布情况适当降分。我校无“专业级差”,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体育分数优先。
山东省体育类专业录取补充规定如下:山东省考生分专业提档录取,未完成专业计划,可录取同批投档的同意调剂的考生。
②舞蹈表演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福建、陕西、重庆、青海、宁夏、云南、贵州七省,依据分省计划数,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舞蹈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招生省份,依据分省计划数分招考方向,按校考专业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018年北京体育大学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本科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