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二)根据2018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拟按照我校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年招生人数的基本分配原则,按照专业研究方向内报考同一博士研究生导师的考生依据年招生名额进行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四)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未满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对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政治思想素质考核不合格者,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2018年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