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自带党员组织关系(非京内的高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须按以下方式填写:①外省市、中央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经区(县、市)委相关组织部门、中央单位组织部门等有权在全国范围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开出,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新生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院系党委,由党委整理后统一交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组织部。②北京市内的高校,通过“党员E先锋”系统转接,目标党委为所录取的院系级党组织所属党支部,具体支部名称见下表。在原党组织转出组织关系后,请及时与录取的学院党组织联系完成组织关系接收。
党支部名称党组织编码化工学院工程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第九党支部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党支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2018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新生报到党团关系:团员自带组织关系,入学后交给所在班级;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