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1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末。
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即可参加合格性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末。
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体育与健康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
当次考试不合格,可参加以后学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试,全市不单独组织补考。
答案来源于:2018年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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