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2.环境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产品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服装与服饰设计(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数字媒体艺术(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等专业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还可同时获得境外合作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3.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4+0中德合作办学双学位)专业学生达到培养要求后,还可同时获得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颁发的品牌设计专业艺术学学士学位(BachelorofArtsinBrandDesign)。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类学位证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