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2.报名与录取查询
报名具体时间要求请考生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看。
8月中旬,考生可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3.入学与复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见《新生入学手册》。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4.学生管理与免修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进行管理,并可申请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
5.转专业政策
新生入学后的转专业政策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6.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招生咨询电话:0756-6126777/888/999 传真:0756-6126869
电子邮箱:zhzsb@***.cn
学校网址:www.***.cn
招生网址:zsb.***.cn
监督与申诉电话:0756-612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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