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评审依据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关于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评审依据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4 17:19:00 解决时间:2018-09-18 15:15

满意答案

一、评审依据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及我校制订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进行。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9-18 15:15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评审依据
一、评审依据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及我校制订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进行。(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评审依据
一、评审依据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及我校制订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进行。答案来源于: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评审进度
五、评审进度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9月28日前,学院(部)组织学生申请、评审、公示;9月29日前,学院(部)报送评审结果;9月30日,学生处复核;10月8-12日,学生处公示;10月12日,学校审核;10月15日,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审核。2.国家助学金:另行通知。(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评审进度
五、评审进度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9月26-30日,学院(部)组织评审;10月4日,学院(部)报送评审结果;10月5-7日,学生处复核;10月8-14日,学生处公示五个工作日;10月15日,学校审核;10月16日,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审核。2.国家助学金:另行通知。答案来源于: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注意事项
七、注意事项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为综合型奖项,参考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需结合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择优评选;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为国家级奖学金,不可兼得;3.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4.上学年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5.转学院的学生,一律向新学院申请奖学金;6.学生纸质申请表将由学生处统一从系统里打印出来(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学生纸质申请表将由学生处统一从系统里打印出来后,返回学院(部),院部再组织学生签名并加盖公章
6.学生纸质申请表将由学生处统一从系统里打印出来后,返回学院(部),院部再组织学生签名并加盖公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我国大学生的高荣誉,各学院(部)在评审过程中务必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联系人:学生资助中心陈小华,咨询与监督电话:6126792投诉信箱:xueshengzizhu@.cn特此通知。(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申请办法
三、申请办法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点击“奖学金”,选择其中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由院部统一填写,必修课门数限2017-2018学年),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供评审。(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参评对象
二、参评对象1.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全体大二、大三和大四在校学生,上学年专业成绩排名10%以内;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上学年认定通过的大二、大三和大四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年专业成绩排名50%以内;3.国家助学金参评对象为本学年经广东省教育厅认定通过的四个年级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将于广东省认定结果出来后公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不在(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