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请阅读前述“调剂申请的基本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调剂申请的基本条件”中对初试成绩、报考学校专业等方面的要求。
2.申请参加第一轮复试和第二轮复试的考生请分别于3月16日17:00前和3月20日11:00前将《复试方案》中“复试需携带的材料”2-4(毕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即可)寄送至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堂320,王娟收,电话58800591。
3.中心审核考生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并按《复试方案》规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