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2018级依据内地高考成绩录取的新生,且取得我校学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我校各省录取新生分科类(实行大类招生的浙江等省份,统一参考省招办公布的投档成绩排名)排名前10%,具有学科特长(非艺体特长)者,可放宽至前15%,(见附件2)或学生高考成绩居全省排名前50(参照省招办公布)。
(一)评选日程安排:
1.学生个人申请,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同相关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高考成绩全省排名等)一并交至部(院、系);
2.10月29日前,部(院、系)初审申请学生资格,填写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院系公章,与初审合格学生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报送至本科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uyingjie@***.cn
3.11月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