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核对象:2017年本科新生奖学金获奖者(见附件5)。
(二)复核内容:
1.第一学年专业课程成绩(参照各院系保研计算规则)、排名与排名比例;
2.第一学年是否有违纪处分。
10月29日前,部(院、系)根据上述内容组织复核并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将《2017年新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复核表》(附件6)报送至本科招生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至xuyingjie@***.cn
联系人:徐颖杰 电话:58807962
招生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