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理论成绩要求必须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满分300分,18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正常批报考的考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复试成绩”。差额复试比例不超过130﹪。
3.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复试方案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类复试方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