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总成绩构成:初试原始成绩+复试成绩(满分值为500)。复试满分值占总成绩的50%。
2.录取办法
(1)上线复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中“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总分低于300分者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学术学位类复试方案考试总成绩构成与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