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学生现场抽签作答;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终录取原则: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在所在二级学科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试题内容为宪法和民法。上述加试科目的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