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各一级学科接收一定名额的推免生,接收学科见下表: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002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090100 作物学 090200 园艺学 003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090600 兽医学 004 经济管理学院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005 园林学院 083400 风景园林学 090700 林学 006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一)提交、接收申请材料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9月25日前向相关招生学院提出报考申请,填写《2018年推免生报考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科培养单位证明其具有免(初)试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函件,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3)本人详细简历(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4)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5)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6)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注:(1)、(2)、(3)项为必须提供材料,(4)、(5)、(6)项为选择提供材料。
(二)审查申请材料,确定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评议,并于9月30日确定复试名单,向推免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10月12日下午4:00前各招生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一式两份交研招办。没有《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得受理其申请。在符合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前提下,鼓励跨校、跨专业接收推免生。
(三)复试、体检和公示
招生学院于10月1-11日对具有复试资格的申请者进行复试和安排体检。复试时验证申请者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它辅助材料证件原件。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10月11日将《北京农学院各招生学院接收推免生汇总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于10月12日起在研招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完成拟录取工作,未经复试的推免生申请者不得录取。
复试按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条件许可的单位应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
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其他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80%)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养;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成绩以数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不能给形如“优、良、中、差、合格”的等级分。若复试不合格,应立即告知考生不予接收。
(四)报名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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