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条件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时,持本人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奖学金通知书到招生处招生办公室办理第一学年学费免收手续。
2、对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在学校开学典礼仪式上予以表彰并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3、奖学金获得者在本校学习期间转离本专业、转学、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取消其在此之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4、奖学金获得者在本校学习期间中途休学的,取消其休学学年之奖学金额度;复学后,可继续享有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5、奖学金获得者在校期间如有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或有违法行为的,取消其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6、新生奖学金分四学年平均发放。
7、首次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发放,后续奖学金发放要求学生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GPA不得低于3.5(含3.5),且无纪律处分记录,否则取消其获取后续奖学金资格。
8、获奖学生在各学年度第一学期退学,需退回本学年度新生奖学金。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奖学金管理发放原则及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