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学生赴交换大学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交换大学的学位。
2)请根据学生所学专业,选择克拉科夫理工大学的相关专业的课程,结合本人所修专业的培养计划要求确定拟修读的课程。原则上要求选择与本校专业培养计划对应或接近的课程。拟选修课程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要求,需由学生所在专业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3)学生按照申请表中自己提出的修读课程计划,插入对方大学的对应课程学习,并参加课程考试。我校承认学生在克拉科夫理工大学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但选课及学分转换事宜学生务必在办理赴克拉科夫理工大学学习手续前事先与所在学院沟通落实,要按教务处规定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出国(境)学习课程对应及学分认定表》(见附表2),由所属学院责任教授和院长签字后提交至专业学院、教务处和国际交流合作处。
4)学生出国学习前,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填写《赴波兰研习承诺书》(见附表3),并上交专业学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各一份。
5)学习结束返校后,学分确认事宜由专业学院和教务处审批后办理。教务处根据学生的所学选课程列表和专业学院所认定的学分及对方大学的成绩单原件,记载学生学习的课程成绩。
6)若在对方大学实际选修课程有变动,应及时与所在学院联系。申请学分课程的变动需经过专业学院相关负责人的同意后进行调整,并将调整信息报教务处。
7)关于选课、学分确认类相关事宜,学生需咨询专业学院及教务处。
8)参加该项目的学生需要按克拉科夫理工大学住宿标准和餐饮标准缴纳费用,并自行负担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签证服务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的费用。
l 生活费(含食宿、交通)每月约2000-3000人民币
9)申请学生必须自愿遵守我校和克拉科夫理工大学的管理规定并遵守波兰相关法律法规。
37d02ae4ece8c60808970.doc (46.00KB)
附件3:赴波兰交换生学习项目承诺书.doc
ac4f09569b1d770a2c82e3216b9284b3.doc (26.50KB)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秋季波兰克拉科夫理工大学交换生FacultyofCivilEngineering土木工程学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