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2 05:20:00 解决时间:2020-03-01 03:19

满意答案

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选测一    选测二   B+ A A+
C 0 1 2 3
  1 2 3 4
B+ 2 3 4 5
A 3 4 5 6
A+ 4 5 6 7

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符合专业选测和必测要求的进档考生将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专业安排。当选测科目等级超过C达到B、B+、A、A+时,分别加分1、2、3、4分,另一科目超过B达到B+、A、A+时,分别加分1、2、3分(具体加分详见下表)。按照投档成绩与加分之和排序。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3-01 03:19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草案)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选测一选测二B+AA+C01231234B+2345A3456A+4567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符合专业选测和必测要求的进档考生将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专业安(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草案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选测一选测二B+AA+C01231234B+2345A3456A+4567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符合专业选测和必测要求的进档考生将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专业安(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选测一选测二B+AA+C01231234B+2345A3456A+4567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符合专业选测和必测要求的进档考生将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专业安(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选测一选测二B+AA+C01231234B+2345A3456A+4567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符合专业选测和必测要求的进档考生将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专业安(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在上海市、浙江省,专业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有关要求执行,录取规则依照上海市、浙江省公布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上海市、浙江省,专业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有关要求执行,录取规则依照上海市、浙江省公布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在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B+C+、B+C、BC+、BC,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择优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夏季普通高考在浙江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我校在浙江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符合专业选测和必测要求的进档考生将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专业安排。当选测科目等级超过C达到、B+、A、A+时,分别加分1、(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草案)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总分、专业志愿相同,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低录取。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总分、专业志愿相同,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低录取。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