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符合专业选测和必测要求的进档考生将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专业安排。当选测科目等级超过C达到B、B+、A、A+时,分别加分1、2、3、4分,另一科目超过B达到B+、A、A+时,分别加分1、2、3分(具体加分详见下表)。按照投档成绩与加分之和排序。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招生章程(草案)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