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政审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进行公示。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3.学校于2018年6月底发录取通知书,9月统一入学报到。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