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8月28日-9月21日前期发布通知,学生按要求准备贷款材料;良乡校区8月31日14:00-15:30理教1-102新生资助政策宣讲会暨国家助学贷款宣讲会统一讲解贷款政策、进行咨询并组织同学填写贷款资料;中关村校区9月7日13:00-15:00在中教317组织资助政策宣讲会暨奖助学金宣讲会。未参加宣讲会的学生在9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生资助中心(良乡行政楼120,中关村中教106)9月22日-9月28日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与银行确认贷款名额和额度及签约事宜;此期间材料提交不完整的学生可以补充材料,但不再增加新申请学生9月29日-10月31日中国银行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为学生办理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11月1日-11月10日资助中心打印贷款合同、代借据、放款通知单11月中旬三方面签12月中下旬放款及充缴学费
(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1.请各位同学按照下述清单整理材料并将材料于2018年9月21日前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地点:良乡行政楼120,中关村中教106):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1)《北京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表》,1份(附件2)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可复写(在学生事务大厅资助窗口领取,填写其他表格时不要将此表垫在下面)
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1份(附件3)
4)《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1份(附件4)
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1份,需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高中毕业学校公章,学生自行保存好复印件(附件1)
6)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书面说明(A4纸手写至少半页,结尾签字),1份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
8)本人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份
9)父母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11)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注意:
1)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进行复印,不同证件分开复印;
2)二代身份证需要将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金额处不得有涂改,须盖民政章或高中毕业学校公章,包括民政所(√)民政局(√)民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等,不含人民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盖高中毕业学校公章的同学需附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身份证有效期至少三个月,三份身份证复印件要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其中一份复印件还要写上“此身份证复印件仅供办理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使用”。
2.学生领取贷款相关材料及表格填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北京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表》、《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此表打印无效,请窗口领取)及《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可在学生事务中心事务大厅资助窗口领取或从北京理工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2)各类表格及填写样表见通知附件,可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下载:http://fa.***.cn
(三)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9月21日以后学生资助中心将与中国银行确定贷款名额和额度并进行签约,故不再接收新增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如果个别学生的某项材料在9月21日前没有准备齐全,可以先申请报名(占上申请名额),迟可在9月28日前补交缺少材料。
2.贷款总额应为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总和,国家贷款标准专科生、本科生高限额为8000元/年,研究生高限额12000元/年。
3.如希望使用助学贷款缴纳学费,请不要在学校发放的招商银行一卡通内存足额学费,以免财务处自动划扣;本人已经缴纳学费,再申请贷款的学生,其贷款获得批准后,贷款将返还至学生本人招商银行卡内。
4.本科已经申请过贷款,在研究生阶段仍可再次申请贷款,需要重新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5.申请人材料齐全学校初审后,由学校统一递交银行,如个人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比如身份证过期、已有过信用不良记录、重复贷款、虚假材料等)的将由银行与申请人联系并通知学生审批结果。
6.若有老生申请贷款,各项要求同上。
7.《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家庭年收入一项银行不再做具体要求,将根据银行系统数据进行贷款审核。
学生资助中心将于2018年8月31日14:00在良乡校区1-102召开2018年资助工作宣讲会暨贷款宣讲会,中关村校区9月7日13:00-15:00在中教317组织资助政策宣讲会暨奖助学金宣讲会,宣讲会亦可领取材料,并组织大家统一填写。不能参加宣讲会的同学,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及时将材料交到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