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21日以后学生资助中心将与中国银行确定贷款名额和额度并进行签约,故不再接收新增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如果个别学生的某项材料在9月21日前没有准备齐全,可以先申请报名(占上申请名额),迟可在9月28日前补交缺少材料。
2.贷款总额应为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总和,国家贷款标准专科生、本科生高限额为8000元/年,研究生高限额12000元/年。
3.如希望使用助学贷款缴纳学费,请不要在学校发放的招商银行一卡通内存足额学费,以免财务处自动划扣;本人已经缴纳学费,再申请贷款的学生,其贷款获得批准后,贷款将返还至学生本人招商银行卡内。
4.本科已经申请过贷款,在研究生阶段仍可再次申请贷款,需要重新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5.申请人材料齐全学校初审后,由学校统一递交银行,如个人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比如身份证过期、已有过信用不良记录、重复贷款、虚假材料等)的将由银行与申请人联系并通知学生审批结果。
6.若有老生申请贷款,各项要求同上。
7.《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家庭年收入一项银行不再做具体要求,将根据银行系统数据进行贷款审核。
学生资助中心将于2018年8月31日14:00在良乡校区1-102召开2018年资助工作宣讲会暨贷款宣讲会,中关村校区9月7日13:00-15:00在中教317组织资助政策宣讲会暨奖助学金宣讲会,宣讲会亦可领取材料,并组织大家统一填写。不能参加宣讲会的同学,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及时将材料交到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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