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建立申诉机制和申诉渠道。
(一)建立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院长、书记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成员为2018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
(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进行录取,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
(三)申诉机制:考生对招考工作过程或结果存有异议的,可署名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复议决定,并将复议结果反馈给考生。
(四)监督电话:010-62332905,010-62333284
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