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复试的各环节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1.领导小组
组 长:陆俊赵雨
成 员:魏增产、曲绍卫、吴群芳、时立荣、侯登华、韩学周、郇建立、孙雍君、崔俊贵、杨雄、迟松
秘 书:王伟、王淑萍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程序。具体职责如下:
1)依据本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办法;
2)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
3)成立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制定复试细则、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
4)组织协调本单位笔试考场安排、监控视频备份以及各复试小组复试面试录像录音及备份工作;
5)负责协调处理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成绩复核申请及相关争议;
6)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2.复试小组
按考试科目组成复试(专业课)命题小组,命题小组一般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小组人员承担的工作及身份对外保密。小组人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补习、辅导,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内容。
按招生学科(专业)组成复试综合面试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综合能力、诚信及思想品格等进行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成员中包含2名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
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命题、面试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审批。
职 责:各复试小组应全面掌握学院制定的复试工作办法等,在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确定考生专业及综合面试、外语测试、心理测评等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并负责具体实施。
复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录音,复试结束后将视频音频文件交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保存备查。同时,复试小组应结合考生面试情况,现场独立评分,就考生主要优缺点作出结论性评价并详细记录于复试考核表。
3.复试监督与复议
(1)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
我院复试工作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及本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音或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举报
复试录取期间,学院设考生接待与举报电话,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监督复试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对于有异议的结果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电话通知考生本人。监督投诉电话(学院党委办公室):62334218;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待投诉电话:62332484,电子邮箱yzb@***.cn;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投诉电话:62332307。
(3)考生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应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