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②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
③入学前未取得毕业证书;
④体检不合格;
⑤政审不合格;
⑥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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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seeetuimian@***
本复试方案终解释权归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9月14日
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