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安排
(1)推免生的预审将于9月21日(星期四)进行,申请者须在9月20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见“推免通知”附件3,http://yzxc.***.cn/zsjz/sszs1/5481.htm),学院审核通过后,在“推免服务系统”前,通过邮件或电话发送复试通知。
(2)接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应在复试时间之前到学院报到,并提交“推免通知”中规定的申请材料,由研究生教务员、辅导员、党支部委员等仔细核查复试考生的申请材料。
(3)学院将于9月25日至9月27日期间视报名情况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http://seee.***.cn。
2、复试方式及录取
(1)我院的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对于跨专业、学科申请者,重点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所申请专业的基础及培养潜质;直博生复试重点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面试80分,外语测试2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择优录取。
(3)若“学术型硕士”申请者的复试成绩合格,但由于招生名额、生源情况等原因不能按“学术型硕士”录取时,如果申请者本人同意,可以按“专业学位硕士”录取,反之亦然。学院在确认申请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了相应修改后录取。
(4)复试结束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有效期为12小时,申请者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后,统一开展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政审等相关工作。届时拟录取的考生,登陆学院网站下载《北京科技大学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
(6)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校内申请体检者还须缴纳体检费120元/人,考生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通过我校电子支付平台(登录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18位)初始密码为123456)http://pay.***.cn支付复试费和体检费。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②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
③入学前未取得毕业证书;
④体检不合格;
⑤政审不合格;
⑥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联系人:蔡滢 010-62332867
联系邮箱:seeetuimian@***
本复试方案终解释权归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9月14日
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