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各项成绩均为100分制。英语成绩不统一划定分数线,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或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英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与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分组进行,考生的各项成绩由每位面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后取平均值。
3.录取人数:录取的在职博士生人数比例全院严格控制在10%以内,并要考虑逐年降低在职博士生的比例。当导师招生人数大于等于2时,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的在职博士生人数比例不能超过50%。各专业导师按报考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队,择优录取。定向生与非定向生统一排队。
经学校批准的 2018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均计入各专业录取人数之内。
(二)调剂原则
以师生双向选择为主。排名靠前的考生如报考导师无名额,则可调剂到所报考专业其它导师名下,若不同意调剂,则视为放弃。
不破格录取,不跨培养单位、一级学科调剂。
(三)录取结果
拟录取结果将在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
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博士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