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师根据招生计划数,从报考本人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考生考核合格但所报导师招生计划数已满时,可申请调剂到相同学科的其他导师,但须经原报考导师、拟调剂导师、考生本人三方同意;不跨一级学科及培养单位调剂。
3.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所报导师招生计划数已满且未能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4.招收1名定向博士生,如定向生源不足,可招收非定向生源数;
5.若考生被录取但终并未入学,则酌情调减所报考导师下一年度的博士生招生名额。
六、监督检查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并经查属实的,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博士生导师的问题,将建议学校暂停或取消该导师的招生资格。监督电话:62332411。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工程技术研究院,邮编100083(只接收顺丰快递)
联系电话:010-82376961
联系人:刘老师
学院网址:http://iet.***.cn/
工程技术研究院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工程技术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