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政策,严格审查,规范操作。
(二)各区及有关部门应于4月13日前完成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资格认定、审核及信息录入工作。
附件:
1.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加分审核表
2.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
3.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见义勇为人员及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
4.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申请表
5.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
6.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
2018年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