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天津、内蒙古、四川考生除外)还须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资格。天津、内蒙古、四川考生的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应不低于当地美术类省统考本科合格线上30分,四川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不低于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上30分。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对按综合成绩录取的省区,当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校考、高考文化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语文、英语、数学、理综或文综成绩择优录取,对不要求校考的省区,校考成绩按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计算。
对设计学类专业计划设置为0的省区,预留计划1人,录取符合报考要求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不低于同科类一本线的85%的合格考生。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外方合作院校为英语国家高校,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录取时对省统考(美术类)本科合格的投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018年北京交通大学设计学类和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均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分省公布招生计划。考生应取得生源地美术类省统考本科合格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