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需提交其父母的下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在京居住证明:北京市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户籍证明: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3.身份证明:身份证。
4.住所证明及职业证明:持前三项证明材料到网上申请时确定的报名单位领取《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核单》,持房产证或已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由用人单位、街道(居委会)、工商或市场管理机构等提供的就业证明到街道、乡镇政府审核盖章。
上述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并于2017年11月5日前提交至随迁子女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进行初审。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学籍信息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根据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2018年北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提交申请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