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请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cn/查阅相关说明及要求。于2017年9月20日(以寄出邮件上邮戳日期为准)前将“四、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寄(或送)到指定地址。
2.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学生前来复试。申请者复试时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3.复试结束后,学院会在学院网站http://sepe.***.cn/index.htm公示复试结果。
4.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学院公布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校内外推免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5.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6.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要求见相关材料说明。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暨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