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向招生学院提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生报名表》(点击下载),由招生学院和科研机构共同复试。具体要求及安排见招生学院相关通知。
招生学院在2018年4月向研招办提交本学院2018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时,须同时提交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专项博士生选拔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