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核过程公示。
学院网站上招生专栏向社会公布学院工作方案,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二) 录取结果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 复议制度。
学院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已在网站公布各自的监督电话,受理考生投诉,及时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 监督巡视和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将对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学院工作小组要对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在录取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将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第2批硕博连读生选拔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