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时间安排和各阶段时间节点的先后次序,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流程依次为:直博生、统考生(含在职博士)和硕博连读生三种类型的招生。
1. 直博生:每位博导多招收1 名直博生。每年9 月-10 月份,学院本科生教学和本科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在本科生中进行本院直博生的选拔工作。学院统一组织直博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 申请考核制(含在职博士):每位博导多招收 1 名统考生。从
2017 年招生开始,统考博士生采用“申请考核制”,原则上通过初审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名单,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考虑导师招生指标和已招收学生情况,择优录取。具体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方案》。
3. 硕博连读:一般于每年的10 月、11 月份启动研二、研三学生的硕博连读选拔工作;每年的3 月、4 月份启动研一硕博连读的选拔工作。原则上一年级小班排名前20%的硕士研究生可取得选拔资格,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在去除一年级已转博的学生后进行成绩排名,小班排名前
50%的具有选拔资格。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2 篇及以上SCI 论文可直接获得选拔资格;发表1 篇SCI论文课程平均成绩加分规则如下:按照申请时的JCR 分区情况,Q1 加
5 分;Q2 加4 分;Q3、Q4 加2 分;需提供检索证明或录用证明,以及该期刊的分区证明。
对于在学期间在省部级以上科技、学科等竞赛中取得优良成绩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有选拔资格。
招生录取时,综合考虑导师当年招生指标和已招收学生情况,择优录取。
此规定从2019 年入学的博士生招生起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由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解释。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本办法适用于当年列入学校招生目录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