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学院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重大问题。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过程、结果实行公示制度。面试专家成员由学院工作小组聘任,拟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的博导本人可参与拟招收的博士生面试,但不得自行委托他人代替参加。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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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