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申请
考生登录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选择“普通招考”类型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期内将申请材料送交(或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1),同时递交申请考核制书面申请书。研招办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送交至所申请学院。
2.提交的申请材料
(1)《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在2018年1月4日—1月10日寄送研招办的材料;
(2)其它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3000字左右,包括“目的意义、主要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
3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限中文核心期刊研究论文和SCI收录论文,作者排名第一;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证书,不限排名;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名)。
④英语CET-6成绩单复印件或其它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其它材料要求在2018年1月5日前送到北京化工大学理学院行政办公室无机楼216。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无机楼216(理学院院办)赵老师收。邮编:100029。联系电话010-64437866。
3.学院审核
理学院“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者资格、申请材料、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评估与初选,综合考生的科研基础和拟招生导师的推荐意见,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于2018年1月12日对通过初审考核的考生材料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sci.***.cn/tzgg/index.htm
4.综合素质考核
(1)申请人针对自己的研究课题及科研成果做一次学术报告(时长约三十分钟)。
(2)综合素质面试
学院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由5名以上教授组成(至少2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不进入专家组),对通过初审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方面,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所有参加综合素质面试考生的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排队。
5.拟录取名单审核
理学院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该“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2018年北京化工大学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