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教师从本院专职教师,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中遴选,要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学科负责复试的教师参加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会议,随后学院召开复试录取工作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各学科责任教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主持并邀请院长参加,重点对复试程序和要求、复试保密制度等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