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
1) 对于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2) 对于部分未组织校考的专业,我校承认各省区录取时按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照当地高招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2)中韩联合培养是我校与韩国东西大学合作,开展“2+2+2”培养模式,前两年在嘉华学院学习,后四年韩国东西大学学习,可获得两个学校的学士学位和一个韩国东西大学硕士学位。“2+1+1+2”培养模式,前两年在嘉华学院学习,第三学年以交换生身份赴韩国东西大学学习一年,第四学年返回我校学习,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后直接就读韩国东西大学硕士学位(两年)。
2018年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对于艺术类考生,具体录取方式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