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已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相关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在高考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录取英语、数学分数高的考生。
(3)我校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学生入校后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4)“2+2+1”、“3+1+1”等国际合作项目是我校与英国萨塞克斯大学、朴茨茅斯、新西兰梅西、澳大利亚迪肯等大学的联合培养项目,“2+2+1”是指2年在国内,3年在国外学习,成绩合格可以获得中外两个本科文凭,国外一个硕士学位。“3+1+1”是指国内4年,国外1年学习可获得国内一个本科文凭,国外一个硕士学位(合作院校包括美国滨州印第安纳大学、加拿大卡普顿大学、英国德蒙福特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南威尔士大学)。“3+1+1”如选择在国内3年,国外2年学习(就读英国德蒙福特、哈德斯菲尔德、南威尔士大学威尔士大学)可获得中外两个本科文凭,国外一个硕士学位。我校学费需缴纳4年。
2018年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对于普通类考生,具体录取方式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