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有关精神,2018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可登录北京服装学院官网招生信息栏(http://yjs.***.cn/)查看具体复试方案及安排。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毕退还本人,复印件由研招办留存(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学生证复印件须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二级学院将复试合格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并在本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预录取通知。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未及时确认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2018年北京服装学院硕士推免生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