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内部不同学科专业间调剂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2.医学部学院间调剂复试由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程序如下:
①考生向初次复试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请,学院同意后开具调剂函;
②考生提交调剂函到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路38号行政楼328室);
③研招办依据调剂函按不同学科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分段向未招满研究生的学院推荐→未招满的学院挑选调剂考生→双向选择→学院进行复试。
3.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网址:http://yz.***.cn),系统开通时间见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