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学业奖学金
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推免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的等级与金额详见下表:
培养类型硕士生等级与金额博士生等级与金额 学术型一年级:一等奖12000 元/学年/生二年级及以上:一等奖12000 元/学年/生二等奖10000 元/学年/生一年级:一等奖18000 元/学年/生二年级及以上:一等奖18000 元/学年/生二等奖15000 元/学年/生 专业学位一年级:12000元/学年/生二年级及以上:6000元/学年/生
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推免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的等级与金额详见下表:
培养类型硕士生等级与金额博士生等级与金额 学术型一年级:一等奖12000 元/学年/生二年级及以上:一等奖12000 元/学年/生二等奖10000 元/学年/生一年级:一等奖18000 元/学年/生二年级及以上:一等奖18000 元/学年/生二等奖15000 元/学年/生 专业学位一年级:12000元/学年/生二年级及以上:6000元/学年/生
一年级推免研究生统一享受一等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进入二年级(含)以后,所有学术型研究生(含学术型推免生)的国家学业奖学金的等级与金额由各学院(部)依据具体评定办法与实施细则统一动态评审。推免直博生自入学起参与博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以及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学业奖学金。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以及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学业奖学金。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成绩应在“良”以上;
3. 取得待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 自取得待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九、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www.***.cn→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招生就业办),查看招生有关信息等。
2.咨询电话:(010)82802338监督电话:(010)82802337咨询邮箱:yzb@***.cn
十、如在2018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
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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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免试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学院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备注 基础医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生化楼305房间基础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100191 010-82802536 李平风 请寄EMS 药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 号北京大学医学部国重3 号楼209办公室 100191 010-82801117 韩健 请寄EMS 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 号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213 室教学办公室 100191 010-82801182 贺婧 请寄EMS 护理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护理楼119 室北京大学护理学院教学办公室 100191 010-82802248 魏征新信封标明 “研究生推免报名” 医学人文研究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人文研究院教学科研办公室,逸夫教学楼713房间 100191 010-82805054 王心彤信封标明 “研究生推免报名” 第一临床医学院北京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 号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急诊多功能厅2 楼教育处研究生办公室 100034 010-66551066 张皓 第二临床医学院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科教楼0206房间 100044 010-88325950 教育处信封标明 “研究生推免报名” 第三临床医学院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教学科研楼2 层220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教育处 100191 010-62016929 谷士贤信封标明 “研究生推免报名” 口腔医学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2 号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综合楼一层113 房间研究生办公室 100081 010-62130611 徐开秀 信封标明 “研究生推免报名” 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北京大学第六医院行政楼210教育处 100191 010-62723747 张莹信封标明 “研究生推免报名”
学院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备注临床肿瘤学院北京海淀区阜成路52号肿瘤医院科研楼324 100142 010-88196293 陈扬霖材料请通过EMS寄送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教育处210房间 100035 010-58516792 宋虹信封标明 “研究生推免报名” 北京医院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北京医院查体中心711 100730 010-58115033 王培忠 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路2 号中日友好医院临研所2 层会议室(教育处研究生办)田春萍老师(收) 100029 010-84205526 田春萍邮寄地址请务必写明 “田春萍老师(收)”首都儿科研究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 号首都儿科研究所科研楼404 室科研处 100020 010-85695562 刘巍 请寄顺丰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 广东省深圳市莲花路1120号北大医院科教楼 518036 0755-83923333-3319 廖新 北京回龙观医院 北京回龙观医院门诊楼六楼科技处 100096 010-62715511-6458 陈楠邮寄地址请务必写明 “陈楠老师(收)”
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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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备注 基础医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生化楼305房间基础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100191 010-82802536 李平风 请寄EMS 药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 号北京大学医学部国重3 号楼209办公室 100191 010-82801117 韩健 请寄EMS 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 号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213 室教学办公室 100191 010-82801182 贺婧 请寄EMS 护理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护理楼119 室北京大学护理学院教学办公室 100191 010-82802248 魏征新信封标明 “研究生推免报名” 医学人文研究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人文研究院教学科研办公室,逸夫教学楼713房间 100191 010-82805054 王心彤信封标明 “研究生推免报名” 第一临床医学院北京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 号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急诊多功能厅2 楼教育处研究生办公室 100034 010-66551066 张皓 第二临床医学院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科教楼0206房间 100044 010-88325950 教育处信封标明 “研究生推免报名” 第三临床医学院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教学科研楼2 层220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教育处 100191 010-62016929 谷士贤信封标明 “研究生推免报名” 口腔医学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2 号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综合楼一层113 房间研究生办公室 100081 010-62130611 徐开秀 信封标明 “研究生推免报名” 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北京大学第六医院行政楼210教育处 100191 010-62723747 张莹信封标明 “研究生推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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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 万元/学年/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 万元/学年/生。专项奖学金的
金额为1000-10000 元/项,其中久信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一年级直博生,获奖名
额为20人/学年,奖金额为10000元/生。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 万元/学年/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 万元/学年/生。专项奖学金的
金额为1000-10000 元/项,其中久信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一年级直博生,获奖名
额为20人/学年,奖金额为10000元/生。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250 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500 元。推免直博生自入学起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享受国家助学金。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4.“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津贴是指研究生通过兼做“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岗位酬薪。各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实绩发放津贴。助研岗位覆盖率为99%,硕士生的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500-700 元/月,博士生的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800-1000元/月(不含寒暑假);此外,学校还提供部分助教(20 元/学时,周津贴不超过200 元)和助管(25-30 元/小时)岗位。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其助研津贴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八、资格复审及录取
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250 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500 元。推免直博生自入学起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享受国家助学金。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4.“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津贴是指研究生通过兼做“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岗位酬薪。各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实绩发放津贴。助研岗位覆盖率为99%,硕士生的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500-700 元/月,博士生的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800-1000元/月(不含寒暑假);此外,学校还提供部分助教(20 元/学时,周津贴不超过200 元)和助管(25-30 元/小时)岗位。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其助研津贴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八、资格复审及录取
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