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按我校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依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外国语学院的网上通知,恕不另行通知。
5、本说明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2018年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其它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