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培养单位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2018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