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北京市2018年高考报名并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
(二)报名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先登录我校网站的“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生成并打印《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每位考生多可以报考3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网址:www.***.cn或者zs.***.cn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18日8:30-3月22日12:30
第二步: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24、25日8:30-16:30
现场确认地点: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北京城市学院中关村校区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
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连同我校要求携带的各类原件于现场确认时交予我校招生办公室。原件现场校验后退回,复印件不予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1、《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此表由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且必须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更改无效)。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复印户主及本人户籍页)。
4、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5、学籍证明:①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②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正反面(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③中职毕业生(含中专、职高、技校学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操行评定的原件及加盖毕业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④退役士兵携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或区县民政局开据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所在学校推荐意见(可直接在《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上填写盖章)。
7、考生个人或集体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的符合免试政策的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考生须提前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按高考体检要求做好体检,携带《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体检表下载: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体格检查表.doc或提交高考统一体检表(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存档)。
9、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注意:凡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于3月24日、25日现场确认期间提交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免试手续。
六、录取办法
(一)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二)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报1至3个志愿专业,可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三)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生计划的专业,依次按照第二、三志愿顺序录取,如仍未完生计划,则对服从调剂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四)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录取时根据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籍考生的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镇户籍考生的低分数线10分。农村户籍未完生计划时,剩余招生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
(五)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我校将优先录取有获奖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
(六)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有特殊要求专业外,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七)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八)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高考。
(十)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依据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对报考此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①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乐于从事教师职业;
②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态匀称,动作协调;
③五官端正,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等;
④听力正常,两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⑤肝功能正常;
⑥无传染性疾病、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等问题。
2、依据护理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对报考此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①身心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②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态匀称,动作协调;
③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④听力正常,两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⑤肝功能正常;
⑥无传染性疾病、嗅觉迟钝、口吃等问题;
⑦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护理学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3、依据空中乘务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对报考此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②心理健康、无任何精神异常、神经系统疾病;
③口齿清楚、无言语功能障碍;
④男生身高175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3厘米~175厘米;
⑤视力:无斜视、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7(基本相当于"E字表"4.8以上);
⑥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
⑦凡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均可报考。
实际上岗就业需依据《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的规定进行体检,客舱乘务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a级体检合格证。航空安全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 级体检合格证。具体体检标准可参看民航局官网。
(十一)我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不再单独安排其他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
(十二)征集志愿:如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公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征集志愿招生流程,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征集志愿的报名、考核等相关手续。征集志愿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届时详见我校网站通知。
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时间工作内容13月18-22日网上报名23月24、25日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33月31日上午笔试43月31日下午、4月1日各专业面试(详细安排以学校网站后期公布为准)54月12日起公布预录取名单,如未完成计划,公布征集信息。64月12-15日征集志愿工作75月中旬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85月新生注册
注:以上信息均以我校网站公布为准。
七、注册报到与后续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我校新生报到须知。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三)各专业招生人数不足15人时原则上不开设该专业,学生可自愿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八、奖助勤贷政策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及在文体方面有相当专长者给予奖励。我校还设有三好生、学习优秀生、学习优良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奖等多项奖项。学校设有专门的学生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助学服务,还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联系方式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学校网址:www.***.cn
招生网址:zs.***.cn
现场咨询: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四号楼一层102室
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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