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按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确定总成绩,满分750分,学院划定录取控制线为450分;超过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文化考试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成绩都相同,则同时录取。
(3)缺考考生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4)招生录取中不降低录取控制线,一志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参加二志愿征集,将其转为面向河北省的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2018年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